禁運危險物品
以下是被分類為禁運危險物品的常見物品。這些不能攜帶上機。
此外,對於捷星亞洲 (3K),自助加熱的餐點和飲品(例如即食火鍋、飯、湯、即食餐點 (MRE))禁止放入託運行李和手提行李中。
1 電池接頭必須受到保護,例如貼住露出的接頭。
2 除非載於醫療設備中
3 最多 200 毫升燃料或 200 克固體燃料或 120 毫升液化氣體。
4 工具必須穩妥收納在硬質/模製盒或堅固的盒內,不得移動。每個盒只允許裝 1 件工具,如果硬盒經過特殊設計,可穩妥收納 2 件工具,則硬盒中可裝最多 2 件工具
5所有工具(不含電池)只能以託運行李方式攜帶。
智能行李箱
智能行李箱是任何包含電子組件的行李,例如電池和電路板,以啟用其他功能。
所有智能行李箱都必須有可拆式電池,不得使用附不可拆式電池的智能行李箱。
請參閱下表,了解裝有可拆式鋰電池智能行李箱的承運限額。
6 電池分離的智能行李箱本身可以託運。智能行李箱的充電器只能放在手提行李中。
7 可維持裝在智能行李箱內。
個人用品、梳洗用品和藥品
除非明文規定為禁止或允許攜帶的危險物品,大多數個人物品,例如梳洗用品、藥物、酒精、打火機和電子煙,均可帶上捷星客機,無須事先獲批。但須符合數量限制,且必須適當包裝,詳情如下所述。
打火機、火柴、電子煙和電子煙霧器(個人電子煙霧裝置)
每人僅可攜帶一個打火機(香煙、Zippo、電弧或等離子打火機),且必須隨身攜帶(例如放在口袋中)。這些物品不得放在手提行李或託運行李中。上述物品也不能含有任何未吸收的液體燃料,液化氣體除外。
禁止在任何地方使用火柴、書式火柴、打火機燃料、藍色火焰/雪茄打火機或可能意外開啟的鋰電池打火機。
電子煙和電子煙霧器僅可作為手提行李攜帶,無需取得核准。你不得在機上為這些裝置充電。
嚴禁在任何時間在飛機上吸煙,包括使用電子煙和個人電子煙霧裝置(電子煙霧器)。
往返或途經新加坡的航班
禁止在新加坡攜帶或使用電子煙霧器或電子煙,如果你被查獲,將處以高額罰款。
如果你往返或途經新加坡,任何電子煙霧器或電子煙都不得攜帶,且將被機場安檢處沒收。
對於捷星日本 (GK)
請注意,在捷星日本 (GK) 航班上,你可以攜帶鋰電池式打火機,但僅可隨身攜帶。
打火機內任何電池:
- 鋰含量不得超過 2 克
- 瓦時額定值不得超過 100 Wh
- 不得在機上充電
- 電池接頭必須貼上
必須採取措施防止加熱元件在機上意外啟動。
梳洗用品、藥品和噴霧
梳洗用品被分類為可塗抹在身體上的物品(例如香體劑、髮膠、香水、古龍水、剃鬚啫喱等)。這些物品和任何藥品或其他噴霧可以放在手提行李或託運行李中,但必須符合特定要求:
- 每件不超過 500 克/500 毫升
- 所有物品合計不得超過 2 公斤/2 升
- 噴霧噴嘴必須受到保護(例如蓋)
- 噴霧僅供運動或居家使用。
此外,機場安檢可能有其他限制。這包括所有國際航班上液體、噴霧和凝膠的手提行李限額為 100 克/100 毫升。
在包裝梳洗用品和藥品前,請確保你已查看地區安全要求。
酒精飲品
酒精飲品可放入手提行李或託運行李中,但須符合以下要求:
- 酒精濃度超過 70%:不得攜帶
- 酒精濃度介乎 24% 至 70% 之間:每位乘客最多 5 升
- 酒類濃度低於 24%:託運行李無數量限制
- 酒精飲品必須安全密封在零售包裝中。
請記住國際航班上的安檢要求,手提行李中的液體限制為每件 100 毫升。這包括任何酒精飲品,即使透過免稅店購買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