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至美国前,您需负责获得相关批准。在预订航班时我们会询问您一些细节问题,您必须自行确认其他所需文件。您必须自行准备有效签证、有效护照、去程/回程行程证明以及住宿证明。

如果您无法提供旅行所需的文件,捷星可能无法提供搭乘服务。如果您无法取得应有的旅行文件,捷星无法负责您因此造成的损失。请务必在出发前获得许可。

无论美国是否是您的目的地,或仅只是旅途中停留或转机的地方,所有前往或途经美国的乘客都必须在出发前获得入境许可。

某些乘客(包括澳大利亚护照持有者)可通过免签证计划(Visa Waiver Program)获得入境许可。捷星建议您至少提前出发时间72小时申请入境许可。

这项计划可允许某些乘客在没有签证情况下入境美国旅游/商务旅行停留最长90天。来自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新加坡、韩国、台湾等地的公民符合条件。无论是前往美国还是在美国停留、中转的乘客均适用于此计划。

想确认您是否符合条件并申请入境旅游,请前往旅行认证电子系统(ESTA).

如果您并非执有澳大利亚护照或有特殊签证要求,请与您当地的美国大使馆或US Department of State.

安全飞行计划及乘客信息系统

当您预订往返美国、美国国内、或者转经美国的航班时,我们会要求您在预订时提供一些细节信息。

您必须提供这些信息,因为它是由美国当局通过安全飞行计划和乘客信息系统( Secure Flight and Advanced Passenger Information System)要求提供的。

必需信息见如下:

  • 乘客全名,需同旅行证件上的名字完全一致
  • 出生日期
  • 性别
  • 护照号码
  • 国籍
  • 护照签发国家
  • 外国人登记号码(如适用)
  • 在美国的居住/停留目的地住址(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不需要提供)和旅客出发地居住地址
  • 新识别号码*(如适用)

*新识别号码 (redress number)是一组特殊号码,可以帮助美国运输安全管理局(TSA)消除观察名单上的错误识别。如果您曾经遭遇比对错误,或是认为自己曾被错认为观察名单上的一员,您可向美国国土安全部(DHS)申请一个新识别号码。)

什么是安全飞行计划?

安全飞行计划可以允许联邦政府将乘客讯息与联邦政府观察名单(Watch List)进行比对。这份观察名单适用于所有来往美国、在美国境内、或者经过美国的航班乘客。这个方案的主要目标是针对:

  • 确认是否有已确认或是受到怀疑的恐怖分子;
  • 防止禁飞名单(以及某些情况下,由美国联邦政府维护的观察名单)上的人物登上飞机,进入美国国境;
  • 进一步确认在选择性名单上的人物,以决定他们是否可以登机;
  • 协助旅客空中旅行,让没有问题的乘客继续他们前往美国的行程;
  • 保护个人隐私。

安全飞行信息会用于何种途径?

在乘客获准登上任何一架来往美国、美国境内、或者经过美国的飞机前,航空公司必须从美国交通安全局(TSA)获得全部乘客的入境许可。

为获得安全飞行许可,航空公司必须在航班起飞前至少72小时将乘客姓名、出生日期、性别和新识别号码(如适用)递交至美国交通安全局(TSA)。美国交通安全局(TSA)是国土安全部(DHS)的下属机构,负责比对程序。

美国交通安全局(TSA)隐私声明见如下:

    “受《美国法典》49卷 第114节授权,2004年情报改革和防恐法案和《联邦法规汇编》49章 1540条及1560条规定,美国运输安全管理局(TSA)要求您提供您的全名、出生日期、性别信息以便和观察名单比对。也可以提供您的新识别号码(redress number)(如适用)。如您不提供您的全名、出生日期和性别信息,您可能会被拒绝登机或被拒绝进入登机区。TSA在它的纪录声明系统中可能会和执法机关或是情报机构或是其它机构共享您所提供的信息。欲了解更多TSA隐私政策,或查看记录声明系统,或了解隐私影响评估,请前往 美国运输安全管理局(TSA)网站。”

如果我不能提供这些信息,后果会怎样?

如果您没有提供您的全名、出生日期和性别信息,捷星将不能为您出票。每位乘客还需要提供预订时的护照信息和目的地住址。如果您没有提供以上所有信息,您可能会被拒绝登机。

安全飞行计划可以代替乘客信息系统吗?

安全飞行计划不会取代乘客信息系统。除了提供给TSA的信息,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还会要求运营商提交乘客护照信息、外国人注册号码(如可用),以及到达美国的航班上乘客的居住国家详细住址和在美国的详细住址(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不需要提供)。除非已收到CBP准许,否则航空公司不可允许乘客登机前往美国。

更多关于乘客信息系统(APIS)的信息请参阅美国海关与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website网站。

残疾乘客

自 2009 年 5 月 13 日起,美国交通部 (DOT) 关于在航空旅行中不歧视残疾人士的最终裁定(14 CFR 第 382 部分)生效。捷星航空必须遵守最终裁定的大部分要求。捷星目前设有飞往美国火奴鲁鲁的航班。往返火奴鲁鲁的航班对需要轮椅协助的乘客没有限制。

您可以通过以下任何方式从交通部获取一份《美国交通部关于不歧视残疾人的航空旅行规定》的副本:

    (1) 美国境内请拨打残疾航空旅客免费热线 1-800-778-4838(语音)。如果您有耳聋、听力障碍或言语障碍,请拨打 7-1-1 获取电信中继服务。

    (2) 致电 202-366-2220(语音)联系航空消费者保护部。如果您有耳聋、听力障碍或言语障碍,请拨打 7-1-1 获取电信中继服务。

    (3) 邮寄至 Air Consumer Protection Division, C-75, U.S.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 1200 New Jersey Ave., SE., West Building, Room W96-432, Washington, DC 20590,和

    (4) 通过航空消费者保护部网站。 

航空公司残疾乘客权利法案

《航空公司残疾乘客权利法案》适用于往返美国的航班。请访问美国交通部网站,详细了解您的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