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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条件
捷星亚洲航空有限公司
通用运输条件
(适用于乘客与行李)
2025 年 4 月
1. 用语定义
我们,我们的见捷星亚洲的定义。
您,您的指乘客。
航空公司代码
指用于识别承运人的二个或三个字符或字母。捷星亚洲的代码是
3K 或 JSA
。
授权代理商
指由捷星亚洲航空授权的销售代理,以代表捷星亚洲航空在航运乘客运输事务中出售捷星亚洲服务,且拥有任何必要的许可证。
行李
指乘客旅程中携带的个人财产。包括托运行李和随身行李。
行李限额
指使用捷星亚洲航空服务时根据第
7.1
条规定的机票价格中包含的随身行李和托运行李(如有)的金额。
行李牌
指为了识别托运行李而发给您的编号行李文件,该文件与每件托运行李附带的标签对应。
预订
指我们或我们的授权代理商在我们的系统中输入的详细信息,这些信息与乘客即将开始的旅程有关。
预订编号
指我们或我们的授权代理商签发的编号,其显示在您的机票或行程单上,且能够识别出您在捷星航空所做的预订。
随身行李
(有时也称手提行李、手持行李或未托运行李),是指您的托运行李以外的任何行李。您携带随身行李进入飞机机舱。
承运人
是指航空承运人。
托运行李
指您的一部分行李(如有)由我们在机舱内进行运输托管,由此我们向您签发一个行李牌或行李收据,或二者皆有。
值机截止时间
指按照捷星航空的规定,乘客必须办理完登机手续(包括完成托运行李的托运)并取得登机牌的最晚时间。
代码共享航班
指航班号中的航空公司代码与运营该航班的承运人的航空公司代码不相同的航班。
承运条款
指承运条款,并包括适用于所购买的
票价和套票类型
的
票价规则
。
公约
指下列任一适用公约:
1929 年 10 月 12 日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华沙公约》);
1955 年 9 月 28 日的《海牙议定书》(即 1955 年对《华沙公约》的修订);
1975 年经蒙特利尔第四号附加议定书修订的《海牙议定书》(即 1975 年对《华沙公约》的修订);
1961 年《瓜达拉哈拉补充公约》,
《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于 1999 年 5 月 28 日在蒙特利尔签署(《蒙特利尔公约》);
其他任何适用的议定书或公约以及任何赋权立法。
损害
包括乘客的死亡、受伤或身体或人身伤害,也包括因我们运营的航班的运输或我们提供的其他服务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行李损失、部分损失、盗窃或其他损坏。但是不包括行李的轻微刮痕、磕碰、凹陷和刻痕等正常磨损。
天
指日历日的一整天。在计算通知天数时,通知发出当天不计算在内。
超出我们控制范围的事件
指天气事件、空中交通管制问题、第三方采取的劳工行动、安保问题,或者我们无法预见也无法控制,后果亦无法避免的异常情形。
在我们控制范围内的事件
指工程问题,捷星航空 IT 系统中断,交送问题导致行李延迟到达传送带,飞机清洁/装载餐食延时,机组/人员配置问题或我们能够合理控制的其他任何情况。
独行旅客要求
指我们在 jetstar.com 上提供的有关独行旅客和随行乘客的要求。
国际运输
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地区之间的航程,包括在这些国家/地区境内进行的与国际航程组合在一起的航程。
行程单
指我们或我们的授权代理商向预订旅客签发的一份或多份文件,其中包括旅客姓名、航班信息和通知。
**就本承运条款而言,“捷星”、“捷星亚洲”、“我们”、“我们的”**是指捷星亚洲航空有限公司(注册号 200403570D)。
营销传播
是指捷星亚洲或其相关公司可能不时提供的任何直接营销传播,包括以商业电子消息形式提供(依据 2007 年垃圾邮件控制法的定义)和特定的消息(依据 2012 年个人数据保护法的定义)。
乘客
指持有预订即将或正在搭乘飞机的人(不含机组人员)。
政策
是指我们为乘客及其行李运输的某些方面制定的程序、规则和政策,其中一些与独行旅客要求、捷星亚洲为乘客提供的具体协助、乘客的健康和工作犬的运输有关。
重大变更
指对您的预定出发时间做出的三小时及以上的变更。
**特别提款权(或 SDR)**指一种合成货币单位,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正式兑换单位。粗略计算,1 SDR 约等于 SGD$1.76,但具体金额会根据汇率浮动。
费率
指我们在某些情况下向政府部门报备的票价、票价规则、费用或承运条款。
机票
指由捷星航空或授权代理商签发的文件,其中包含预订的详细信息和一张电子机票。
取消订阅功能
是指对一个人可以使用消息中列出的电子地址发送取消订阅请求的声明,如 2007 年的《垃圾邮件控制法案》所述。
2. 运输条件的适用
2.1 运输条件的适用
除
2.3、2.4、2.9、2.10、2.12
和
16.1
条款另有规定外,只要“捷星亚洲航空”或我们的航空公司代码“
JSA
”或“
3K
”出现在一项预订中,且在我们对您的乘机负有相关法律责任的任何情况下,本承运条款皆适用。
2.2 运输依据
当这些承运条款适用时,乘客的承运也须遵守:
新加坡法律(可能包括 2003 年消费者保护(公平交易)法和 1988 年航空运输法)、
澳大利亚消费者法
(指《2010 年竞争和消费者法案》(澳大利亚联邦)附录 2)以及与可能适用于我们所提供服务的任何与乘客相关的其他法律;
票价规则
,具体取决于预订类型和所选
票价和套票
的类型;
适用于飞行常客兑换的规则;
我们的预订;
公约、补充性国家/地区法律,以及适用于您的运输的任何其他法律;
与我们在
www.jetstar.com
上发布或以其他方式通知您的与运营相关的一般指示或政策;以及
我们的员工或授权代理人给您的任何具体指示。
2.3. 影响乘客的其他法律
可能适用的消费者法律和与乘客相关的其它法律可能会对您的权利和我们的义务产生影响,特别是在国际航程中,可能涉及其他国家/地区的法律。
2.4 分割性
本承运条款并不排除或限制相关法律或任何公约的适用。
如果本承运条款与乘客运输适用的法律规定或运价表不一致,则不一致之处不适用本承运条款。
如果本承运条款中任何一条无效、违法或不可执行,该条款的适用范围将缩小至其有效、合法、可执行为止。但如果这样不可行,则该无效、违法或不可执行的规定视为从本承运条款中剔除出去,其他条件继续有效。
2.5 不得变更
捷星亚洲航空任何员工和其他人员均无权变更本承运条款的任何内容。但这不影响我们放弃任何票价规定或任何应付款项的权利。在某种情况下做出弃权决定,不表示我们在其他任何情况下也做出弃权。
2.6 条件优先适用
我们可能会公布本承运条款的概要或解释,以引起乘客对一些关键条款的关注。但如果这类概要的内容与本承运条款不一致,以本承运条款为准。
2.7 条款优先于政策
如果这些承运条款中的任何条款与我们的任何政策不一致,则以这些承运条款为准。
2.8 免费或优惠承运票价
本承运条款适用于免费和优惠承运票价,包括全部或部分通过飞行常客兑换进行的预订。
2.9 包机运营
如果捷星亚洲航空根据包机协议(即租赁安排)提供运输服务,则除非我们另有约定或在乘客登机前事先告知,否则仍适用本承运条款。
2.10 附加服务或其他运输形式
如果我们:
我们可能会与第三方为您安排除 3K 航空公司代码以外的其他服务,或
发放与第三方提供的除航空运输外的运输或服务相关的预订/机票或代金券,例如酒店预订或租车。
我们仅作为第三方的代理人行事。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的条款和条件可能适用,您在购买前应仔细查阅这些条款。有关第三方的具体信息请见 jetstar.com。
如果我们还为您安排非航空运输,则我们的承运条款不适用于此类运输。运营商的条款和条件可能适用,您在购买前应仔细查阅这些条款。有关第三方的具体信息请见 jetstar.com。
2.11 错误和失误
有时会出现错误,显示不正确的票价。如果票价中存在明显的错误或失误,并且您已经预订了机票,我们可能会:
取消预订;
根据 5.4(变更和退款)向您提供退款;
按照原预订时的正确票价为您重新预订;以及
如果您接受此报价并支付正确的票价,则我们将为您生成一份新的预订。
2.12 搭乘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旅行
(a) 代码共享
我们与其他航空公司有所谓的“代码共享”协议。这意味着即使您通过我们订票,并持有注有 3K 航空公司代码的航班的预订,您乘坐的也可能是其他承运人的飞机。
如果此类安排适用于您的航班,我们将在您预订时告知您运营飞机的承运人。
运营承运人的承运条款将适用于航班的所有运营和程序方面,例如行李接受、办理登机手续和登机、拒绝和限制承运、机上行为、航班时刻表、航班延误和取消,这些情况可能与本承运条款不同。您应检查运营承运人对以下方面的要求:
再次确认和办理登机手续;
接受的行李类型;
额外行李额的费用;
仅可在该航班的出发机场购买额外行李额,不得提前购买;
时刻表调整、延迟和取消;以及
拒绝承运和拒绝登机。
您的行李额根据您的行程单和行程中涉及的每家承运商确定,并将在完成预订之前向您披露。
(b) 联运
我们与其他航空公司有所谓的“联运”协议。
若存在联运,这意味着即使您已经预订了我们的航班,我们为您生成的预订也将是由另一家承运人承运的航班,使用该承运人的航空公司标识代码
如果我们为您生成联运预订,则我们仅作为该承运人的代理。
运营承运人的承运条款将适用于该航班,并可在运营承运人的网站上找到。
(c) 从美国出发的代码共享或联运航班
如果代码共享或联运航班从美国境内的机场出发,运营航班的承运人的停机坪延误应急计划将优先于任何其他停机坪延误相关计划(指飞机在美国境内的任何飞机场地面上的延误,在此期间乘客不准离开飞机)。
3. 与我们同行
3.1 与我们同行
乘客自行负责一切必要的旅行安排,保证遵守目的地的所有法律、法规和命令,如
向相关使领馆了解是否需要护照、签证或其他旅行文件、健康文件或继续旅行的证明,
获得上述文件,
接种疫苗;以及
了解目的地以及中途停留地是否存在影响自身健康和安全的情况。
即使我们为您的旅行提供上述事宜的协助或资讯,也不表示您对该等事宜不负责任。
3.2 目的地 — 乘客问询
在您出国旅行时,您应在旅程开始之前咨询目的地的所有当地事务和情况。对于目的地的安全、状况或其他问题,我们不做任何陈述。旅行建议的获取途径很多,包括当地政府、当地领事馆,以及
新加坡外交部
、
澳大利亚外交与贸易部
、
新西兰外交与贸易部
,以及
美国国务院网站
。
3.3 旅行保险
旅行涉及诸多风险,而我们对乘客的赔偿责任有限 ,如果出现问题,可能无法覆盖您遭受的所有损失,因此乘客可选择购买旅行保险,为下列风险提供保障:
旅行计划变更及取消,
医疗和住院支出,
人身伤亡,
行李或其他物品延误、损坏或遗失,或
错过转机航班和相关额外费用。
3.4 您的健康
(a) 一般规定
航空旅行具有一些独特的特点,乘客必须考虑这些特点,以确保飞行安全。
如果您有医疗病症,您应该在预订前、办理登机手续前和登机前查阅我们的网站,如果必要,也应咨询您的医生。
您可能需要填写由您的医生签署的
乘机医疗许可表
。
如果我们认为您的乘机安全存在疑虑,或者您的乘机可能对其他乘客或工作人员的安全或健康构成威胁,甚至您提供的乘机医疗许可表不符合我们的标准,我们可能会拒绝为您提供服务。
(b) 公共卫生或医疗紧急情况
如果任何政府或世界卫生组织宣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发生了医疗紧急情况,我们可能会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或按照可适用的法律:
取消、改道或延后任何航班,
筛选乘客,
需要
有效的疫苗接种证明
(包括针对 COVID-19 的疫苗接种)和/或阴性检测结果(包括 COVID-19 的检测结果);
要求出示健康证明文件,
如果乘客未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文件(包括 COVID-19 疫苗接种证明),则卸载或拒绝运送乘客及其行李,
隔离已登机的乘客并限制机上服务,
通知有关当局,例如警察、卫生当局或机场保安;或
采取我们认为必要的任何其他行动,为乘客、澳航集团员工和承包商提供安全的环境。
您有责任遵守适用于您的旅行的任何移民入境政策、旅行和健康文件要求、政府检疫限制或条件(包括逗留时间)。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您同意支付与遵守此类政策、限制和条件相关的任何成本或费用,并且您同意应要求向我们支付我们代表您而产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即使我们为您的旅行提供上述事宜的协助或指导,也不表示您个人无需对该等事宜负责。
(c) 深静脉血栓症(DVT)
有研究表明,长时间不活动可能是下肢血栓(即 DVT,深静脉血栓症)形成的一个诱因。如果您感觉自己可能存在 DVT 或其他健康问题,请在出行前咨询医生。
关于健康问题的信息可在
jetstar.com
或我们的机上杂志中找到。
(d) 怀孕:
如果您是孕妇,请务必做好以下预防措施。
**怀孕 28 周后旅行:**您需要携带注册医生或注册助产师出具的证明或信函,内容需要确认:
预产期;
是一胎还是多胎;以及
没有并发症
四小时及以上的旅行:
如没有并发症,一胎孕妇在满 36 周之前都可以搭乘飞机,多胎孕妇(如双胞胎孕妇)在满 32 周之前可以搭乘飞机;并且
如有并发症,需要提供医疗证明,明确是否可以搭乘飞机
不足四小时的旅行:
如没有并发症,一胎孕妇在满 40 周之前都可以搭乘飞机,多胎孕妇(如双胞胎孕妇)在满 36 周之前可以搭乘飞机;并且
如有并发症,需要提供医疗证明,明确是否可以搭乘飞机
生产后七日内搭乘飞机的,需要提供医疗证明,明确是否可以搭乘飞机。婴儿在出生后 48 小时内不得搭乘飞机;出生后三至七日搭乘飞机的,需要提供医疗证明,明确是否可以搭乘飞机。
请注意:
我们不保证在孕期的某个时点搭乘飞机就是安全的。乘客在飞行之前必须咨询医生。以上时间要求仅代表我们的最低要求;
有些国家/地区对非公民孕妇入境有限制性规定。乘客在出行前应当咨询相关使领馆确认是否存在进一步的限制。
(e) 急性过敏
我们无法在飞机上提供无过敏的环境,包括不含花生的环境,包括因为我们无法阻止其他乘客将花生、花生零食和其他过敏原带到飞机上。
我们的机组人员未接受过肾上腺素或任何其他药物的给药培训。
您有责任在随身行李中打包旅行所需的任何医疗用品。
3.5 隐私
为了向您提供产品和服务、就您的旅行安排与您联系、促进您参与我们和其他组织的会员积分计划、开展市场营销活动、进行市场研究以及出于出入境和海关控制、安全、行政和法律目的,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包括必要的健康信息)。我们可能从您处、为您制定或更新预订的人员、我们的关联公司和其他捷星品牌实体、我们的服务提供商以及出入境、海关、边境安全和其他监管机构处收集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可能从为您作出和升级预订或以其他方式代表您与我们沟通的人士那里收集您的个人信息,或从与我们相关的公司团体和其他捷星航空旗下实体那里收集您的个人信息,或从我们的服务提供商、入境管理处、海关、边防检查站和其他监管机构那里收集您的个人信息。
政府法规或法律要求您向我们提供特定个人信息,包括使您能够前往其他国家/地区或在紧急情况下通知家庭成员的信息。
如果您不提供此类个人信息,我们可能无法提供所求的服务。
出于上述目的,您确认我们可以保留您的个人信息,并将您的个人信息披露给:
向我们提供服务的我们的关联公司、其他承运人、旅行服务提供商和组织(例如地勤作业和其他与飞行相关的服务、呼叫中心运营、市场调研和营销服务、与投诉相关的服务或安保事件调查);
如果您是因工作目的出行,且是由您的雇主为预订付费,包括通过您雇主与我们签订的企业差旅协议提供的预订,我们可能会向您的雇主收集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可能会向您的雇主披露的信息包括您的出行详情以及与您出行相关的任何信息(如事件报告);以及
出于安全、海关、紧急情况、公共卫生和出入境目的,我们可能会向信用卡和其他支付卡公司、各种执法机构、监管机构和世界各国政府提供您的信息。
这些相关方可能位于海外,包括您搭乘我们或我们的合作伙伴的飞机飞往或过境的任何其他国家/地区。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我们的隐私政策。我们的隐私政策包含关于以上主题,以及您如何访问和修正您的个人信息的更多详情。您可写信至新加坡樟宜机场 T1 捷星亚洲航空客户服务部,以联系我们,邮政信箱:323,新加坡,邮编:918144。
3.6 营销传播
您可以通过点击电子邮件中的取消订阅或访问 jetstar.com 取消订阅营销通讯(包括航班优惠)。
但是,我们必须能够向您发送一些服务消息,以及我们希望向您发送的有关您预订的相关消息,以提升我们提供的服务。例如,这些信息包括与您的航班相关的信息、有关预订的信息、您购买的产品以及有关航班所含或附加服务的信息(例如选座或行李选项)。当您就本承运条款进行预订时,您同意我们向您发送与该预订相关的此类消息。
在以下情况下,我们可能会选择不将退订功能纳入与您之间的通信中:
(a) 通信涉及或附属于:
我们或第三方已经或已经同意向您提供或给予您的产品或服务(例如,航班升舱优惠或代金券优惠);或
您选择接收或选择参与的产品、服务、权益或其他事项,包括消息(例如,竞赛或促销),
在每种情况下,与根据本承运条款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有关,例如航班;以及
(b) 沟通的主要目的不是提供、宣传或推广新商品或服务(第 (a) 段所述的任何商品或服务除外)或此类新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
4. 预订
4.1 什么时候成功预订?
当记录显示我们或授权代理商接受并确认了机票预订时,订票成功。
如您要求,则我们或我们的授权代理商会向您提供您的预订的书面确认。
如果您通过捷星以外的任何人安排旅行,并且由于该第三方的作为或不作为导致您遭受损失,我们不对受您根据适用法律可能享有的任何权利约束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4.2 付款必不可少
如果您有航班预订,且捷星亚洲未收到该预订应付金额的付款,我们将没有义务为您提供承运服务。
4.3 票价类型和套票
当您进行预订时,您可以选择不同的
票价类型和套票,这些票价类型和套票
受不同
票价规则
的约束,且价格不同。
有关可以对预订进行哪些类型的更改以及票价是否可退款的信息,请参阅
预订时提供的票价规则
。
费用和收费
可能适用于符合条件的更改和取消。
您应仔细查看适用的
票价规则
以及
费用和收费
,以及可能适用的改签费、收费或限制。
如果您对预订进行了允许的更改,则将适用于预订时在费用与收费页面上列出的更改费或退款费。费用可能会有所变更,如果您做出了进一步的更改,并且改签费已更新,则将适用更新后的改签费。捷星航空将通过更新 jetstar.com 上的
费用和收费
,至少提前一个月发出变更通知。
若您有权根据适用法律或承运条款的规定获得退款或更改其他航班,则不收取费用。
4.4 特殊协助
(a) 独行旅客要求
除非某人能够在不需要协助、监督或两者都不需要的情况下安全旅行,并且符合我们在
jetstar.com
上提供的独行旅客要求,否则我们将不允许该乘客在没有随行乘客时乘机。我们没有承担此等协助和监护责任所需的系统、人员或设施。
如果您未达到独行旅客要求,则将需要与可为您提供协助的随行乘客同行。随行乘客指按照我们的合理推定,能够独立旅行且能够并且将会为他们所陪伴的特定顾客提供恰当的协助或监护(或二者兼有,视情况而定)的付费乘客。总体而言,捷星航空通常不会将某一乘客视为儿童的恰当随行乘客,除非该乘客至少年满 18 岁(儿童的父母未满 18 岁的情况除外)。
我们的所有航班要求未满 3 个月的婴儿必须由父母任一方或一位法定监护人陪同。
需要监护的儿童将不被视为可以独立旅行,因为如果旅行时没有陪护,他们可能引起混乱或危及他们自己或他人。中学生或年满 12 岁或以上的乘客可独自乘机(必须满足我们的独行旅客要求)。否则,需要监护的儿童将不被视为能够独立旅行。
(b) 工作犬和轮椅
但是,我们提供特殊协助服务,以方便那些需要工作犬或轮椅的客户出行(见 5.3 轮椅和工作犬承运)。如果您需要此等特殊协助服务,请通过捷星航空预订部做出安排。除非法律有规定,否则其他动物不得登机。
携带工作犬旅行的乘客需要遵守
捷星工作犬承运条款
。
4.5 机上餐食和茶点
如果您从
票价类型和套票
中选择的预订不包括餐食、
机上礼券或餐食优惠
,则您可以在预订航班之前或期间购买餐食或小吃,具体视供应情况而定。
机上菜单将视飞行时间、目的地和飞机大小而有所不同,并始终视供应情况而定。
我们在航班上不携带任何婴儿或婴儿食品,您需要自带食品。
食物中可能含有坚果、乳制品和/或麸质。我们不提供无坚果环境,机上购买的餐食和小吃以及其他乘客携带的食品可能含有坚果。
4.6 座位分配
在选择不同的
票价类型和套票
时,或在预订时,您可能有机会选择或购买您心仪的座位,这将表明可用的选项。您还可以通过
管理预订
选择或购买选座服务。
座位分配视供应情况而定,并受我们的座位
条款
限制。
我们将尽力满足您的选座偏好,但捷星亚洲不保证会为您分配任何特定座位。即便您已经登机,出于安全、安保或运营等方面的原因,我们也可能随时变更您的座位。
如果我们基于我们可以控制的原因更改了您的座位,并且没有提供相应的座位,我们将根据您的要求全额退还选座费用。
4.7 降低舱位等级
如果出于任何原因,我们需要请您降低舱位等级,我们会:
根据情况,为您提供适当的票价差额退款(如果您使用飞行常客积分兑换的机票,则在适用情况下提供适当的飞行常客积分抵扣额);或
为您安排合理的替代航班,让您按照预订所显示的舱位旅行。
这不会影响您根据任何公约或法律享有的任何权利。
此外,如果降级,您可能还享有相关司法管辖区的乘客或消费者法律项下的权利。
5. 机票价格
5.1 机票价格包含的费用
票价包括乘客本人以及适用的行李限额内的行李在下列距离的运输费:
从您的预订标明的出发地机场,并且
至您的预订标明的目的地机场。
5.2 机票价格不包含的费用
票价不包括机场之间或机场和其他地方之间的陆路运输费。餐食和茶点不含在您的票价中,除非适用的票价规则另有规定(请参阅 4.5 机上餐食和茶点)。
5.3 运载轮椅和工作犬
您的票价包含运载工作犬或轮椅的费用,前提是您需要辅助犬或轮椅才能旅行。请在预订机票时告知
捷星航空预订部
您的此等要求。相关限制可能适用。
同时我们可向有需求的乘客提供轮椅和行走辅助设施。如向我们国际航班申请轮椅服务,则将收取轮椅费用(见费用和收费)。免税额适用。
5.4 变更和退款
根据您的票价类型,如果您选择更改旅行,您可能有权:
根据我们的
票价规则
,在适用的变更期限内支付任何适用的改签费和票价差额后,更改您预订中的时间、日期、出发地、目的地和乘客姓名;或
如果您在适用的更改截止日期内取消预订,我们将提供一张票价代金券或部分票价代金券(对于
商务顶级套票
,会扣除退款费用后按照付款方式退还)。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您也可能有权获得预订退款:
降级(参见 4.7);
我们控制范围内的事件(参见 8.1(c));
航班超售(参见 8.4)。
错误或失误(参见 2.11);以及
航线中止(参见 8.1(d))。
根据这些情况以及您根据任何适用法律可能享有的任何权利,某些票价类型不可退款或仅部分退款。请参阅预订时提供的适用
票价规则
。
即使您的机票不可退款,但如果您没有乘机,您可能有权要求对某些收费或税费进行退款,但不包括燃油和保险附加费。如果您想申请退款,请点击
此处
联系我们。
如果某种收费或税费是捷星航空向每位乘客收取并上缴机场或税务当局的,但由于您没有乘机而使得我们不需要上缴此等金额,那么我们将在扣除合理的管理费之后,把此等金额退还给您(参考
费用和收费
了解现行费用)。如果合理产生的管理费超过退款金额,则不予退款。
5.5 支付您的预订
您或代您行事之人必须为您的预订付款,即支付下列费用:
适用的机票价格,和
任何其他适用的附加费、费用或税款,以及
与您更改预订相关的任何适用金额,其可能包括改签费和机票差价。
5.6 币种
您必须以捷星本航空指定的货币支付您的预订。
5.7 费用和税款
您的预订的金额可能包括相当数量的附加费、费用和税费。您可能还需要向第三方直接支付未在行程单上标示的其他收费、费用和税费。例如,在国际机场的机场离境税可能就直接由乘客支付,且该笔税金不会标示在您的预订中。
如果在乘客飞行之前,政府部门按乘客人头数征收或加收运输服务相关费用或税金,且该笔费用或税金不能避免,尤其是如果由于您的预订发生变化而产生了费用,我们将根据法律规定将这些费用转嫁给您。
5.8 机票不可转让
您不得将您的预订给予或出售给其他任何人使用。
除非法律要求,或者适用的
票价规定
允许,否则预订不得转让他人。
您不得将您的预订给予或出售给其他任何人使用。除非法律要求,或者适用的票价规定允许,否则预订不得转让他人。如果有其他人持您的预订乘机,并被我们发现此人非您本人,我们会拒绝搭载该人。但是,如果我们未发现您的预订已被转让并使得我们搭载了该人或给予该人退款,那么我们没有责任替换您的预订或给予您退款。
如果您支付任何适用的机票价格差额和变更费用,适用的机票价格规则可能允许您变更乘客姓名并创建新的预订。
5.9 预订和旅行日期
(a) 不能使用开放式预订
除非
票价规则
另有规定,否则您不得持有开放预订。您的预订必须用于搭乘指定的航班。
(b) 飞行常客兑换机票旅行
飞行常客兑换机票预订受适用的飞行常客计划规则的制约,其可能包含预订有效期。您对您的预订的任何更改必须用于在此等规则指定的有效期(如有)内乘机。
5.10 预订编号
您必须妥善保管您的预订编号,以免其他任何人滥用。
6. 行李
6.1 行李限额
根据我们的尺寸限制,对于大多数票价类型,允许携带不超过 7 公斤的
随身行李
。从
票价类型和套票
中选择时,或预订时单独选择或购买额外的随身行李限额。
不占有单独座位的婴儿不享有
随身行李
额。
并非所有预订都将享有
托运行李
的权利。根据您的
票价类型和套票
以及您进行的任何进一步购买,您可能被允许
托运行李
,但须遵守
尺寸和重量限制
。
如果您的行李超过尺寸、件数或重量限制,
机场将收取费用
。
未乘机出行的乘客不可转让其未用的
随身行李
或
托运行李
限额给任何其他乘客,包括在同一行程单上的乘客。
如果我们无法收纳您的
随身行李
,我们可能bi必须将其作为
托运行李
放入货舱。在这种情况下,只要行李在您的
随身行李
限制范围内,您将不会被收取相关托运行李的费用。
如果由于捷星航空可控制的事件而导致适用的行李额度发生变化影响到您已预订的行程,例如我们因我们可控制的事件而更改了计划执飞您航班的飞机类型,我们将采取合理措施通知您变更情况,并根据您的选择提供退款或合理的可用替代方案,例如,如果您的
随身行李额
减少,我们将提供相应额度的额外
托运行李
。这不会影响您在适用法律下可能享有的任何权利。
6.2 超重行李(机场)
如果您超过行李限额,机场将向您收取
超重行李
费。
我们可能会在机场监控您的随身行李和
托运行李
的重量、件数和尺寸,如果您超出行李限额:
我们可能会按照您航班当天适用的费率在机场向您收取超重行李费;
对于超出行李额的随身行李,可能还需要将其转移到飞机登机手续办理处;以及
在某些情况下,由于运营限制,我们可能无法携带您的超重行李。
我们目前在机场收取的
超重行李
费可
在此处
查看。
6.3 违禁物品
我们不承运以下违禁物品,且乘客也不得企图将以下违禁物品带上飞机:
任何适用的国家或国际法律、法规或命令禁止带上飞机的物品;
任何类型的武器
很可能危及飞机或机上人员或财产的任何其他物品,或可能变得危险或已经构成危险的物品,例如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ICAO)《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或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IATA)《危险物品规则》所列明的物品,进一步信息可按需由我们提供。
我们向您告知属于违禁物品的任何其他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我们由于该物品危险、不安全,或由于其重量、尺寸、形状或属性,或由于其易碎或易腐坏,而被我们合理确认为不适合运载的物品;
包含锂电池等危险品的公文包和公文箱,
动物(不含经准许的工作犬);或
含有易燃或使人失能的物质的爆炸装置、官能干扰装置(例如催泪瓦斯、辣椒喷雾等)绝对禁止运载。
如果我们发现您携带违禁物品,我们可以不通知您而采取我们认为在当时的情形下适当而合理的任何措施,包括处置该物品。
如果乘客明知有关物品为违禁物品仍带上飞机的,对于该等违禁物品受到的任何损失或损坏,我们概不负责。
6.4 枪械
我们不允许搭载任何作为随身行李或托运行李的枪支或弹药。
6.5 托运行李的限制
以下物品不得托运:
易碎、易损或易腐烂物品;
计算机;
具有特殊价值的物品,如现金、珠宝、贵重金属、银器等;
流通票据、股权证明书、证券或其他有价单据;
相机;
电子设备;
药物;
钥匙;
商业用品或商业文件;或
护照及其他旅行文件。
我们对您的行李的损失或损坏所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见下方条款 13 我们的责任以及适用的公约和法律)。乘客如罔顾本承运条款的要求携带物品,对于该等物品的损坏、损失或毁损相关权利主张,我们会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抗辩理由进行抗辩。
6.6 随身行李的限制
所有**
随身行李
**必须符合任何适用的尺寸和重量限制。您不得将任何种类、任何长度的刀具、尖锐物品或切割工具(无论上述物品的材质是金属还是其他材料)、针织针和运动物品作为随身行李。此等物品必须打包放入托运行李。此等物品不得放入随身行李或随身携带。如果您不遵守此规定,这些物品将被没收且不会退还。
携带皮下注射针头的乘客须在安检扫描点申报。乘客应在一切可行情况下提供证明或证件以确认相关医疗状况。药品应带有能确认药品或生产厂家名称的专业打印标签,或附有制药标签。如有问题,请联系捷星亚洲航空。
对于我们拒绝作为随身行李承运,也没有作为托运行李承运的物品,我们概不负责。
6.7 检查
捷星亚洲航空、政府或机场工作人员可以:
要求您接受衣服和人身检查和/或检验;
要求您接受行李检查或检验;以及
检查或检验您的行李,无论您是否在场。
检查和/或安检之后,又或者您拒绝接受人身或行李检查,我们可以拒绝搭载您和您的行李,并可以把您的行李移交政府或机场人员。
除非相关公约或其他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否则如果检查或扫描对您造成损害,或检查、扫描或 X 射线对您的行李或从您的行李中移除的物品造成损害,则除非损害是由于我们的过失造成的,否则我们对损害不承担责任。
7. 值机
7.1 值机时
所有乘客,包括儿童,必须出示:
预订编号;
任何必要的旅行证件(参见 3.1);
办理登记时可接受的身份证明;
对于不需要自己占有座位的婴儿,可能需要 2 岁以下的年龄证明,例如出生证。
如果您值机时未提供必要的旅行文件和可接受的证件,则我们可能不允许您登机。
对于所有的国际旅行,必须持有有效期符合要求的有效护照。
值机时,我们会向您发放登机牌和任何托运行李的行李收据。请在旅行期间全程携带登机牌和行李收据。
7.2 值机截止时间
办理值机有最后时限限制,且会严格执行。
如果错过值机截止时间,您将不能值机。
您不能在登机口办理值机。
如果非因我们的过错,您未能在办理登机手续截止时间前办理登机手续,或者您抵达时没有预订参考号、登机牌和所有必要的旅行证件,可能会被拒绝登机,且您的预订可能会被取消。
这不会影响您根据任何公约或法律享有的任何权利。
除非公约或任何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否则对于乘客自己迟到导致的损失或损害,我们概不负责。
请访问 jetstar.com 了解值机选项
。
7.3 登机截止时间
为了确保准时起飞,请确保您在指定的时间或您航班开始登机时到达登机口。
请务必携带您的预订编号或登机牌以及所有必要的旅行证件才能登机。
如果您不是因我们的过错而延迟到达登机口,您的预订可能会被取消,并且不会退款,除非适用的票价规则或本承运条款(包括第 8.1(c) 条)另有规定,或捷星亚洲另行通知。
这不会影响您根据任何公约或法律享有的任何权利。
除非公约或任何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否则对于乘客自己迟到导致的损失或损害,我们概不负责。
8. 航班时刻、延误、取消和超售
8.1 时刻表
(a) 我们不保证能够按照所标明的计划航班日期和时间运载您和您的行李。由于一系列原因,航班计划可能发生更改而不会另行通知,具体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恶劣天气、空中交通管制造成的延误、罢工、技术故障和飞机晚点到达。飞行时间不包括在您与我们签订的承运合同中。
(b) 我们或者授权代理商会在接受机票预订之前,向您告知您预订的航班的计划起飞时间,您的行程单上也会注明计划起飞时间。您的行程单发出之后,我们可能会变更您预订航班的计划起飞时间。若您向我们或授权代理商提供了联系信息,我们或授权代理商会尽力将变更情况向您告知。不论如何,在乘机前,乘客应当核实起飞时间是否变更。在任何国际公约或适用法律赋予您的权利范围内,如果因为您自己没有核实起飞时间而可能招致的任何损失,我们概不负责。
(c) 如果在您为您的预订付款之后,捷星航空由于我们控制范围内的事件对您的航班做出重大变更,我们将会:
为您重新预订我们下一趟有座位的航班(或联运航班),将您送抵原定目的地,且不向您额外收取费用;或
或者您也可以选择退回相应的票价。
如果某变更不属重大变更,但我们或我们的授权代理商不能为您预订另一个您准备接受的航班,且该变更对您而言意味着您无法将您的预订用于其预期用途,则我们将退还适用票价。
根据适用法律,您可能还有权获得救济。
除非本承运条款、公约或任何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否则对于您因航班延误或取消而产生的任何其他费用或支出,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d) 航线中止
如果我们停止运营某条航线,导致我们要取消您已预订的航班,我们会:
在我们飞往同一目的地的替代航线(如有)的下一趟有座位的航班(或联运航班)上为您安排座位,且如中转也是我们安排的,同样在下一趟有座位的转机航班上为您安排座位;或
或者您也可以选择退回相应的票价。
根据适用法律,您可能还有权获得救济。
8.2 由于我们控制范围之外的事件导致的变更
如果由于我们控制范围之外的事件导致我们做出重大变更,则无论您已经值机与否,我们将会:
尽合理努力为您重新预订我们下一趟有座位的航班,且不向您额外收费;或
或者,如果我们不能为您重新预订我们下一趟有座位的航班,且您的旅行目的无法达成,则我们将为您提供飞行积分。
根据适用法律,您可能还有权获得救济。
除非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否则对于您因航班延误或取消而产生的任何其他费用或支出,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8.3 不提供转机服务
除非捷星航空另有说明,否则您必须在每一趟航班完成之后领取您的托运行李。预订时,乘客有责任在第一趟航班到达和下一趟航班起飞之前留出足够的时间,以便取回行李并重新托运。请登录
jetstar.com,了解更多信息
。
8.4 航班超售
如果您因航班超售而被拒绝登机,且您拥有:
有效的预订,以及
您未超过我们的值机截止时间,并且
遵守本承运条款中规定的任何相关旅行要求,
我们将为您提供:
下一趟可用航班的座位;或
如果您选择不乘坐下一趟航班,则退还未使用的机票部分;
并根据适用法律和/或公约(根据该公约,您可能享有救济权利)的要求,或者在没有适用法律的情况下,根据我们的政策,为您提供所需的关怀和协助。您获得的补偿和关怀将取决于拒载事件发生的司法管辖区。
9. 拒绝承运/拒绝登机
9.1 拒绝承运
如果出现下列情形,或者我们合理认为会出现下列情形,那么即使您有预订,我们也可以拒绝搭载您和您的行李:
搭载您或您的行李可能危及飞机安全或飞机内任何人的安全或健康;
如果您对捷星或其他澳航集团员工、承包商或其他客户采取威胁、辱骂、暴力、骚扰、侮辱或攻击性行为,
搭载您或您的行李可能严重影响到飞机内任何人的舒适性,
如果运载您将违反您正去往或将要离开的国家或州的政府法律、法规、命令或移民指示,或者我们有理由相信您将不被允许进入您前往的国家或州,
如果政府机关、机构或监管当局指示我们不要为您提供客运服务,
您没有有效的旅行证件,可寻求进入您可能过境的国家或您没有有效旅行证件的国家,在飞行中销毁旅行证件或在收到要求时拒绝将旅行证件交给机组人员,
您拒绝接受对您或您的行李进行安全检查,
因为您似乎不具备所有必要的证件,包括进入您要去的国家或州所需的证件,
您未能遵守任何适用法律、条例、法规、命令或本运输条件,
您未能在要求的时间 (见 7.2 条) 之前完成值机,或未能及时到达登机口;
因为您没有遵守捷星航空或其他澳航集团员工或承包商关于安全或安保的指示,
您没有遵守我们的医疗要求(请参见第
3.4
条),
因为您不会或不能在整个旅程中出示有效的旅行或健康证件(包括捷星可能要求出示的关于 COVID-19 疫苗接种状态和/或 COVID-19 阴性检测结果的有效证据);
您需要特殊协助,而您没有提前和我们做出安排(见 4.4 条);
您醉酒或受酒精或毒品影响,
您非法持有毒品,或我们合理认为您非法持有毒品,
您的精神状态或身体状况对您本人、飞机或机上任何人有危险或风险,
您对我们的地勤人员或机组人员使用威胁性、辱骂性或侮辱性语言,或者有其他威胁性举动,
如果您在机场、出发时、值机时、登机过程中或在飞机上从事犯罪活动,
如果您故意干扰捷星或其他澳航集团员工或承包商履行其职责,
您危及飞机安全或机上任何人的安全,
您没有穿鞋;
如果您故意损坏我们的财产,
您进行了威胁性的行为,
因为您在机场或在以往乘机时做出了不当行为,而我们认为您可能再次做出此不当行为,
您无法证明您就是所持预订指定的乘客,
因为您的预订:
未付款;,
已转让(除非根据适用的票价规则),
被非法收购 或违反适用的捷星条款和条件,
不是从我们或授权代理商处预订;
存在修改,且该修改并非来自我们或授权代理商;
系属伪造,或因其他原因无效。
我们认定您作为过境乘客,试图未经许可进入某国;机票
如果您拒绝向我们的工作人员出示您的旅行证件或进入某个州或国家/地区所必需的任何证件,或者拒绝我们拷贝您的旅行证件,或者您在乘机期间毁坏了自己的旅行证件。
若发生第 9.1 条所述任何情形,即使您已经登机,我们也会在不承担任何责任的条件下让您离开客机,并可以取消您的行程单上载明的任何后续航程。
9.2 拒载通知
如果我们事先书面通知乘客不提供运输服务,我们有权拒绝承载乘客及乘客行李。拒载通知会注明有效期详情,要求乘客不要购买机票,也不要让他人或允许他人为您预订。如果在拒载通知有效期内,您试图搭乘我们航班出行,我们会拒绝搭载您。
10. 飞行期间的行为
10.1 遵守指示
为了最大程度地保证乘客的舒适、安全及安心,乘客在机上必须遵守以下要求以及捷星亚洲航空航班上任何机组人员作出的所有其他指示:
将随身行李放到前面座位的下方或头顶的锁柜中;
由于飞行期间随身行李可能会发生移动,因此当您打开头顶的行李柜时,请务必小心;
就座后请系好安全带;
遇气流颠簸时请坐在座位上并系好安全带;
按照指示坐在座位上,特别是当飞机在停机坪滑行时;
不得使用包括手机、笔记本电脑、录音机、收音机、光碟机、电子游戏机、激光产品或传输设备、对讲机、遥控或无线电控制玩具在内的可能对飞行造成影响的任何电子设备。如果您未能遵守我们的要求,我们可以收缴您的设备,直至飞行结束再交还给您。允许使用助听器和心脏起搏器。
请勿吸烟或吸蒸汽烟;
请勿使用电子烟或为电子烟充电
如果您饮酒,则不要过量,且只能饮用捷星亚洲航空航班机上酒吧服务提供的酒类;不允许于机上饮用您登机之前购买的酒;
按照指示说明使用婴儿安全约束装置;
如果机组人员合理提出要求,您必须将您的护照或其他旅行文件交由其保管,直至飞行结束;以及
不要采用有可能招致其他乘客合理反对的行为方式。
10.2 对乘客的管制
我们会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证所有乘客的舒适、安全及安心。如果我们有合理利用认为(如有必要),我们可以在任何地方任何航班上限制您的行动或请您离机,比如出现以下情况时:
您的行为方式危及飞机、机上任何人员或财产的安全,
您妨碍或不遵守任何机组人员的任何指示;
您的行为方式可能招致其他乘客的合理反对;
干扰机上正在履行职务的机组人员;
损坏或干扰飞机或其设备;
如果我们让您离开飞机,则捷星亚洲航空可能拒绝对您进行进一步运载,且您可能因您在机上的过错/违法行为遭到起诉。
10.3 因不可接受的行为引起的备降成本
如果由于您不遵守本承运条款的要求,或由于第 11.1 条所述行为,我们将飞机改道绕行至非计划的目的地,您必须支付我们合理的改道绕行费用。
10.4 禁止吸烟
新加坡机场航站楼或停机坪的任何捷星亚洲飞机均不允许吸烟、吸蒸汽烟和吸电子烟。
11. 飞行结束后
11.1 领取托运行李
您必须在可领取托运行李时尽快领取。
11.2 如果您找不到托运行李
如果您找不到您的托运行李,请向我们出示您的行李牌。只有行李牌的受领人才有权领取行李。
11.3 捷星航空放行托运行李
如果我们持有属于您的托运行李,但您没有行李识别标签,则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我们才会将托运行李交给您:
您向我们出示了充分的权利证明,
您向我们做出书面保证:您将补偿我们因放行行李发生的任何损失、损害或支出;以及
您遵守我们给您的任何其他合理指示。
11.4 我们处置行李
如果您在飞行结束后 28 天内没有领取托运行李且没有表明您的所有权,则我们可能会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您的行李且不会给予您任何通知,并且我们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在下飞机时将任何个人物品遗忘在飞机上、机场航站楼或贵宾室,则对此造成的损失我们概不负责,除非损失是由于我们的过错造成的。
11.5 如果您错领了箱包
如果您在行李传送带上领错箱包,您有责任立即自费将箱包返还给您领取行李的机场的行李招领处或机场经理。
11.6 海关检查
如果需要,您应参与由海关或其他政府官员检查您的行李。对于您在检查过程中或未遵守此要求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我们概不负责。
12. 拒绝入境和罚款
12.1 拒绝入境
如果您被拒绝进入某个国家/地区境内,并且政府或政府部门命令我们将您送回您的始发地或将您转移至另一个国家/地区:
您必须支付任何滞留费;以及返程机票价格或其它机票价格
我们可以自行决定扣除未付给您的任何退款,包括已预订但尚未使用的航班费用,以冲抵此等返程机票或其它票务费用(如尚未付款)的金额;且
我们不会退还将您带到您被拒绝入境的地方的机票价格。
12.2 报销费用
在任何时候,如果因为您被拒绝进入任何国家,或因为您没有遵守任何法律、法规、命令或要求,或因为您的行为、健康或医疗状况,我们被命令支付任何罚款或罚金,或发生任何开支、费用、损失或损害(“损失”),您必须补偿我们的所有损失外加所有法律费和其他合理发生的开支。我们可以自行决定扣除未付给您的任何退款,已冲抵上述金额。
13. 我们的责任以及适用的公约和法律
作为承运人,我们的责任受到不同法律的约束,具体情况取决于所声称的损害和损失的性质。以下是简要概述,但如果您认为自己可能因任何受伤、损失或损害而提出索赔,您应该获得专业建议。法律规定的责任限额定期进行审查和调整,您可能有权享受运输期间适用的更高限额。
13.1 国际运输
(a) 一般规定
如果您的预订是用于在蒙特利尔公约(或较早版本的华沙公约)缔约国之间之间旅行,适用的公约将管辖承运人在国际运输中的死亡、人身伤害、延误以及行李索赔,包括一个国家内的航段。适用的公约:
在国际航空运输期间,在特定情况下规定责任产生诉讼权利;
限制损害的性质,在某些情况下也限制可以获得的赔偿金额;
就损害通知和提起法律诉讼的时间施加条件;以及
规定了可以提起诉讼的地点,并可能排除其他法律下的索赔。
(b) 蒙特利尔公约
责任限额定期进行修订,目前大多数国际运输适用的蒙特利尔公约规定:
在以下情况下,承运人将严格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对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之前发生的旅行,承运人对于因机上事故或登机和下机过程中导致的死亡或人身伤害,将严格承担责任,赔偿额高达 128,821 特别提款权(约 SGD$227,249);以及
对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当天或之后发生的旅行,因飞机上事故或在登船或下船期间造成的死亡或人身伤害,将收取 151,880 特别提款权(约合 SGD $267,926)。
承运人将对超过此金额的损害承担责任,除非承运人能证明:
损害不是由于承运人、其雇员或代理人的疏忽或其他错误行为或遗漏所致;或
损害完全因第三方的过失或其他不当作为或不作为所造成。
如果承运人证明造成或导致损害的是索赔赔偿人的疏忽或其他错误行为或遗漏,对于死亡或人身伤害的赔偿可能会减少甚至免除。
如果发生延误,承运人将对乘客负责,除非承运人证明已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损害或不可能采取这些措施,否则承运人将对乘客承担责任,但责任仅限于 5,346 特别提款权(约为 9,600 新加坡元),除非损害是由承运人的故意或鲁莽行为造成的。
对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之前的旅行,将收取 5,346 特别提款权(约合 SGD$9,431);以及
对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当天或之后的旅行,将收取 6,303 特别提款权(约合 SDG$11,119),
因承运人故意或鲁莽行为造成的损害除外。
就行李而言,承运人对以下情况的破坏、丢失或损坏承担责任:
托运行李,除非损害是由内在缺陷、质量问题或瑕疵导致的;
手提行李和个人物品,如果损害是由承运人的过错造成的。
无论哪种情况,责任限制为:
对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之前发生的旅行,将收取 1,288 特别提款权(约合 SDG$2,272);以及
对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当天或之后发生的旅行,将对行李收取 1,519 特别提款权(约合 SDG$2,680),
对行李损坏或延误的任何索赔必须在以下时间范围内以书面形式向承运人提出:
对于您行李的损坏,必须在您收到行李后尽快发现损坏,并最迟在 7 天内提出;
行李延误时,请在行李可供领取后 21 天内提出索赔。
任何法律程序必须在两年内提起。
(c) 华沙公约
在极少数情况下,如果您的国际运输受到华沙公约或修订后的华沙公约的约束,与蒙特利尔公约相关的类似条款将适用,但是在责任限额方面可能会有所不同,您应当就可能适用的损失或损害时的责任限额咨询意见。
14. 总则
对于我们遵守法律或行政法规,或您没有遵守法律或行政法规引起的损害,我们概不负责。
本运输条件(包括责任排除或限制条款)同样适用于我们的授权代理商、员工和代表及旅行社,并同样为他们的利益制定。
如果因任何意外事故造成您穿着的或带入机舱的衣物损坏,必须立即向我们的机组人员报告。
如果我们有责任,您可从我们、我们的授权代理商、员工和代表及旅行社获得的总金额不超过我们的责任总额。
根据适用法律,且本承运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我们的责任(如有)仅限于经证明的直接可赔偿损害。
本运输条件:
没有放弃我们根据或任何可能适用的法律有权拥有的责任排除或限制,但我们另有面说明的除外,且
没有放弃我们在任何可能适用的法律下拥有的抗辩,包括对公共社会保险机构的抗辩,或对任何有责任或已经为乘客的死亡、受伤或其他人身伤害支付赔偿金的人的抗辩。
尽管将这些运输条件翻译成另一种语言,但这些运输条件的英文版本仍然适用。
15. 关于从中国出发或中转的航班的附加信息
查看适用于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出发或中转的航班的附加
乘客权利信息
。
17. 我们的名称与地址
在行程单上可能显示的是我公司名称的缩写名
JSA
或
3K
。公司地址是 Jetstar Asia Airways Pte Ltd, 80 Airport Boulevard, #03-80 / 83, Changi Airport Terminal 1, Singapore 819642。